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二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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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 06- 26 15: 46

截至6月26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第二十一批140件信访件,已办结67件,阶段性办结61件,未办结12件。其中,责令整改18家,立案处罚7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一批   2025年6月26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SD202506160001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郭店立交桥向北2公里山东九三木业院内无名废旧塑料回收工厂无环评手续和营业执照,不定时进行废旧塑料造粒,偷排废气、废水,厂内有两台造粒机,生产时产生噪音扰民。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历城区政府组织鲍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九三木业院内无名废旧塑料回收工厂”实为济南望福楼商贸有限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从事再生资源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与处理,将回收的废弃塑料泡沫包装物进行物理破碎、收集、包装、出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该公司经营业务属于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公司未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2.现场调查,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有塑料泡沫破碎机一台、少量废旧塑料泡沫颗粒,未发现造粒机。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及粉尘,无生产废水。
3.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因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计划6月23日前搬离该厂区。目前该公司正在拆除机器、清理废旧物料。
部分属实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巡查管理,防止违法排污行为 。历城区政府责成鲍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济南望福楼商贸有限公司已于6月21日完成搬迁,鲍山街道办事处提醒其再次换址经营前做好各项手续完善工作。
2.督促房东做好环境卫生,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3.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处置环境违法问题。
已办结
2D3SD202506160002济南市历城区全福街道路劲东城小区北侧北园高架立交桥车流量较多,全天噪音扰民。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全福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路劲东城小区位于北园高架路(全福河至全福立交段)南侧,小区距离高架桥最近直线距离20米,北园高架、全福立交桥为济南市重要交通干线及枢纽,车流量大,存在一定噪声影响。
2.北园高架桥建成于2007年,为减少对附近小区居民的噪声影响,济南市道路与桥隧服务中心于2019年在北园高架路全福河至全福立交段安装了高3.5米、长720米的声屏障,目前声屏障设施良好。路劲东城小区一期建成于2016年,开发商按照设计规范已在靠近高架一侧北向窗口安装了双层隔声玻璃。
3.经现场巡查,与小区对应的北园高架桥及全福立交桥段路面现状良好,无路面破损情况。
属实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影响;加强日常沟通交流,争取得到市民理解。历城区政府责成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全福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协调高架路养护单位济南市道路与桥隧服务中心加强对北园高架和全福立交路劲东城路段的声屏障和路面路况质量的巡查力度,发现破损情况及时修复;计划于11月30日前在该小区对应路段实施含砂雾封层预防性养护,进一步提高路面平整度,减少车辆通行噪声;持续关注高架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及时回应市民有关诉求,争取获得理解支持。
2.区交警大队在车流高峰期实施交通疏导及远端控流措施,纾解高峰时段通行该路段的车流量;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禁止乱鸣喇叭等不文明驾驶行为;落实交通事故快处快撤机制,保持交通通畅,减少噪声影响。
3.全福街道办事处督促居委会与路劲东城小区业主代表召开恳谈会,听取业主降噪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相关部门或单位,畅通交流渠道。
阶段性办结
3D3SD202506160024济南市槐荫区匡山街道匡山小区104号楼南侧一条东西方向道路、美里湖街道西沙制冷市场西侧一条东西方向道路路面破损,扬尘污染环境。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区水务局、匡山街道办事处、美里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匡山小区104号楼南侧东西方向道路正在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长度约150米,由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第九公司负责工程施工,工期为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7月25日。现场调查时,该路段南北两侧的雨水管网完成铺设,施工作业面完成混凝土铺设,路面无破损。因保洁不及时,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
2.美里湖街道西沙制冷市场西侧东西向道路为制冷市场通往二环西路的一条混凝土道路,长约500米,宽6米。市场内约有20户商户,主要经营制冷设备及仓储用房,货物运输以大型货车为主,由于长期碾压,造成6处破损路面。因日常保洁不及时,车辆经过时易产生扬尘。
属实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杜绝扬尘扰民情况发生。槐荫区政府责成区水务局、匡山街道办事处、美里湖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匡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区水务局责令施工单位对该路段进行洒扫清理。已于6月18日完成整改。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施工区域每日3次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区域环境整洁。
2.美里湖街道办事处督促西沙王庄村委会对该道路进行洒水清扫。已于6月17日完成整改。美里湖街道办事处要求西沙王庄村委会对6处破损路面进行平整整修,预计6月30日完工。施工期间,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频次,每日2次对路面清扫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问题的发生。施工完成后,落实道路保洁措施,防止扬尘扰民。
阶段性办结
4D3SD202506160029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街道黄路线村北侧七十余亩可耕地内填埋建筑垃圾,破坏耕地,污染环境。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南部山区管委会组织仲宫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发展局、区综合管理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黄路线村北侧七十余亩可耕地”原为自然形成的坑洼地,面积50.6亩,为黄路线村村集体用地,其中耕地面积24.45亩,其余为其他农用地(其他草地、其他林地、乔木林地、农村道路)。
2.2014年至2018年10月,该地块处于撂荒状态,经常被偷倒建筑渣土。2018年10月,黄路线村村委会自济南中央商务区建设工地清运约19800立方渣土,对该地块进行填垫整平整治,达到复垦耕种条件。2018年11月,区综合管理执法局对该地块安排专人值守,严防再次出现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3.经现场调查和无人机巡查,该地块上约15亩耕地已种植庄稼,其余为荒草和灌木,环境良好;地块内有少量生活垃圾和约2立方米建筑垃圾,未发现新倒和新填埋建筑垃圾现象。随机在耕地部分和原填垫处选取4处点位挖掘,深度约2米,未发现其他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立即复耕整改,加强巡查,防止乱倒垃圾、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发展局、区综合管理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仲宫街道办事处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外运至正规处理场所处置,已于6月18日完成。
2.仲宫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发展局督促黄路线村复垦耕地,已于6月23日完成。
3.加强巡查监管,及时依法查处破坏耕地、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已办结
5D3SD202506160039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存在多处环保问题:1.龙奥北路1118号轮库汽车服务奥龙观邸店占用并破坏绿化带建设厂房,破坏生态环境。2.东河路热力办公楼西侧、公厕以北绿化带被破坏后建盖了20多米门头房,破坏生态环境。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城市管理部、规划建设部、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龙奥北路1118号轮库汽车服务奥龙观邸店”为济南轮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奥龙观邸店,位于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义路、东荷路路口西北侧,该地块为供电用地,权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不存在占用市政绿地和破坏绿化带建设厂房的行为。据调查该汽修店所租用的厂房于2013年10月建成,未办理相关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属于违法违章建设,高新区城市管理部已于2025年6月20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2.信访件反映的“东河路热力办公楼西侧、公厕以北绿化带被破坏后建盖了20多米门头房”位于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东荷路舜义路路口西北侧约150米,为新建的二层混凝土房屋,于2025年3月开工建设,该地块为城镇道路和供水用地,面积约300平方米,目前房屋未建成处于停工状态,未作为门头房使用,不存在占用市政绿地和破坏绿化带行为。该房屋无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属于违法违章建设,高新区城市管理部已于2025年4月11日依法立案查处,4月29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于5月9日前进行拆除。目前当事人仍未拆除。
部分属实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规破坏绿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城市管理部、规划建设部、舜华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城市管理部、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督促龙奥北路1118号违建当事人按要求自行拆除违章建筑,要求7月2日之前拆除,逾期不拆除,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城市管理部、规划建设部、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督促“东荷路舜义路路口西侧二层混凝土房屋”违建当事人按要求尽快自行拆除,目前已经逾期未拆除。如在规定期限内既不复议,又不诉讼,将予以催告,催告到期仍不拆除,将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
3.城市管理部、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违规占用绿地和破坏绿化带行为的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处置。
阶段性办结
6D3SD202506160043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西汶南村一家无名电镀厂加工镀铬通过暗口往沟渠直排大量废水,污染土壤,无净化气体设备,直排废气,每天晚上异味扰民。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高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核查和走访西汶南村委、村民及周边企业,未发现存在电镀加工厂。位于西汶南村东南有一家玻璃珠加工作坊,建有一条玻璃珠生产线,生产设备为2台电加热炉,生产原料为:陶瓷管、石墨烯、石墨粉、炭黑,生产工艺为:混料-加热-成品-冲洗。无营业执照等相关审批手续。
2.该加工作坊于2025年4月建成投产,现场调查时未生产。2台电加热炉共用一套布袋除尘设施,车间内无明显异味,车间内及周边地面存在炭黑粉末积存。该加工作坊周边无住户,距离最近的西汶南村直线距离约300米。生产过程中冲洗环节产生的废水经黑色软管引至车间外一处约1
未做防渗的渗坑,后由白色软管(部分埋入地下)引至车间西北侧未做防渗处理的渗坑内,面积约30、深约1m,水质颜色呈暗黑色,用pH试纸测试呈酸性。
3.6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间外的两处渗坑及车间内水泥堰的废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车间外及西北侧渗坑废水相关指标均超过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对非法加工企业依法处置到位,所存废水规范处置到位。莱芜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高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该玻璃珠加工作坊涉嫌渗坑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号:济环罚立字〔2025〕LW06-5号,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依法依规处理。
2.鉴于该玻璃珠加工点无相关部门审批手续,且无法完善,高庄街道办事处对其依法予以关停,截至6月20日,生产线、电加热炉及附属设施已拆除完毕。
3.高庄街道办事处已对现场所存废水进行收集,妥善贮存,进行规范处置。
阶段性办结
7D3SD202506160051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九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040019号“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街道水滨花园小区东门大个子烧烤露天烧烤,油烟及噪音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该餐饮店有独立烧烤制作间,烧烤操作均在制作间内完成,承诺每日21:30后停止营业”不满意,投诉人认为:该餐饮店在室内操作不属实,有一个烧烤炉露天操作,凌晨两三点还在产生噪音。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凤城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水滨花园小区东门大个子烧烤”为济南市莱芜区大个子烧烤火锅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
2.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有一个烧烤炉露天操作,凌晨两三点还在产生噪音”问题。为该店业主6月7日新购买的箱式电烤炉,现场该炉具安装于新建四周封闭的棚厦内。经调取6月14日、15日、16日、17日的监控录像显示,该店21:30之后有零星几桌客人就餐,23点后停止营业。
3.6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噪音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加大对该区域巡查频次,督促餐饮经营户规范经营,减轻噪音和油烟对周边环境影响。莱芜区政府责成凤城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管局督促业主建立定期清洗维护台账,确保净化设施正常运行,避免露天烤制食材,防止产生油烟扰民。
2.凤城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巡查频次,督促店主规范经营,主动提醒顾客文明就餐,避免大声喧哗,晚上9:30之后规劝顾客提前结束,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扰民。
已办结
8D3SD202506160060济南市市中区董家街道山东华熙混凝土有限公司(催马庄村北K159刘家林公交站牌往西150米)环评手续与实际经营不符,向周边排放污水,污染水源。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党家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华熙混凝土有限公司”实为山东煜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建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位于济南市党家街道催马村北,主要生产与销售湿拌砂浆、水稳料。2024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该项目改建进行环评批复,该公司在原有建筑垃圾及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基础上改建为建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年产湿拌砂浆55万方、水稳料27万方。2024年4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4年6月,项目建成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分期建设,目前建有2条HZS240湿拌砂浆生产线,1条破碎生产线(1条破碎生产线、1条HZS180湿拌砂浆生产线、2条水稳生产线等未建设)。已建成的生产线其位置、生产设备、生产原材料、生产工艺、产品类型均与环评一致,原材料使用量、产品年产量均小于环评批复规模;破碎生产线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粉尘,配套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项目实际生产经营与环评相符。其中,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用水等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现场调查及走访企业周边居民,未发现有排放污水、废水情况。
部分属实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市中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督促该公司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守法合规经营。
2.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督促该公司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禁废水外排。
3.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增加对该公司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已办结
9D3SD202506160062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街道龙山路北头济南泉华包装有限公司24小时生产包装,噪音扰民,气体通过烟囱直排,有塑料烧焦的味道,存在空气污染。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仲宫街道办事处、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中反映的济南泉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主要从事包装制品生产与销售,位于南部山区仲宫街道龙山路北首。年产纸塑复合屋顶盒15亿只、淋膜纸5万吨。企业生产三班倒,24小时生产。企业环评、环保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等手续齐全。
2.该企业有3个生产车间,其中,淋膜车间生产淋膜纸;液包车间和社包车间生产纸塑复合屋顶盒。各生产车间均为负压,淋膜车间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除油设施处理后排放;液包车间、社包车间产生的废气分别收集后引入各自配备的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产生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采取了减震降噪措施。
3.现场调查,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运行维护台账齐全。经查阅废气在线检测数据,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第4部分:印刷业》标准;经查阅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现场未发现塑料烧焦气味。
4.6月18日,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进行有组织废气、噪声检测。6月20日出具检测报告,各项指标结果显示均达到相关限值标准。
部分属实加强巡查,确保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采取以下措施:
1.仲宫街道办事处督促济南泉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废气、噪声达标排放。
2.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依法依规查处废气直排、噪声超标等违法行为。
已办结
10D3SD202506160063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港兴路两侧济枣高铁和绕城高速拓宽施工工程每天19点-22点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休息。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城市管理部、孙村街道办事处章锦工作组会同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信访件反映的“港兴路”位于济南高新区孙村街道章锦片区,北起港源六路,南至旅游路,长度约为1公里。绕城高速拓宽施工工程、济枣高铁项目位于港兴路西侧约300米至1000米处,之间无居住小区。
2.济南至枣庄铁路工程项目于2020年12月18日获得批复,2024年2月开工,计划2027年12月通车。目前该高铁项目处于铁路桥梁建设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在凤集路、旅游路路口东北侧约20米处有桩基施工作业(预计9月初完成)距离最近的居民区融创文旅城约150米,配套一台旋挖钻,施工作业时会产生噪声。6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将旋挖钻施工时间控制在8时至12时、14时至19时。6月17日至19日19时至22时,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该项目现场调查,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要求,未开展旋挖钻施工作业。
3.“绕城高速拓宽施工工程”为济南绕城高速小许家至港沟立交段改扩建工程项目,2023年1月开工,2025年5月主体施工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行人工边沟砌石作业,不再使用大型设备,不再产生较大噪声,距离最近的居民区融创文旅城约200米。
部分属实加强巡查监管,做好问题整改,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城市管理部、孙村街道办事处章锦工作组会同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高新区港兴路西侧济南至枣庄铁路工程项目和济南绕城高速小许家至港沟立交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确保其严格按照施工时限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避免噪声扰民。
2.加大对辖区内港兴路周边建设项目的监督巡查力度,及时处置施工噪声超标问题,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已办结
11D3SD202506160077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顺河高架向北通行车辆较多,距离明湖盛景B区较近,噪音扰民。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北园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会同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该段顺河高架桥为济广高速连接线,由山东高速集团承建及管养,未建设隔声屏障,2003年通车运营。顺河高架桥距离明湖盛景小区最近点距离约20米,B区三、四号楼约40米。
2.远洋国际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开发建设明湖盛景小区B区,晚于该段顺河高架路通车时间。该公司为了减少车辆通行噪声对居民的生活影响,按照设计要求,在建设明湖盛景小区时,采用了“三层两中空”玻璃窗降噪措施。
属实加强巡查,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天桥区政府联合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该路段交通疏导力度。车流高峰时段尤其早晚高峰,在易拥堵的上下桥口、匝道交汇处安排警力加强疏导,最大限度降低因通行车辆多而产生的噪音影响。
2.加大对周边道路的巡查力度,发现违规驾驶、违规鸣笛现象及时查处。
已办结
12X3SD202506160001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街道国华东方美郡居民私挖10多米外的山体扩建院落,破坏生态。济南市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市中区政府组织舜耕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信访件反映的国华东方美郡别墅南区211号楼为联排别墅,共6户业主。其中1户别墅距离小区南侧山体约5米,于2017年违章外扩50平方米院落加建2层房屋,但未发现私挖山体的行为。2017年4月,市房管部门对该别墅业主采取禁止户主抵押、出售该房屋等冻结惩戒措施。2017年6月,该业主自行将违建房屋主体部分拆除,剩余部分已不具备使用条件。若强行拆除存在破坏别墅房屋主体结构、影响居住安全的风险。目前,房管部门一直未解除对该别墅业主的联合惩戒。
2.211号联排别墅另外5户业主无违法占地扩建院落行为。
3.现场调查并比对历年卫星影像,211号联排别墅自2017年6月以来未发生变化,未再发生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部分属实加强教育引导,严防私挖山体、扩建院落行为发生。市中区政府责成舜耕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舜耕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私挖山体、扩建院落行为及时依法处置。
2.舜耕街道办事处、该小区物业在国华东方美郡小区内通过业主微信群、张贴公告等宣传方式教育引导小区业主,严禁出现私挖山体扩建院落、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已办结
13X3SD202506160008济南市钢城区里辛街道双泉路多个点位堆放大量脱硫石膏,分别为:黄羊山社区幼儿园东南侧约170米处,潘家庄村润荣源家庭农场东南侧X004县道路边,潘家庄村双泉路以东、双元大街以南,北赵村大震烧烤北侧路东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里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黄羊山社区幼儿园东南侧约170米处”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钢事业部办公楼,院内没有堆放脱硫石膏的情况。位于黄羊山社区幼儿园东南侧约1200米处的里辛街道南赵村院落内堆存脱硫石膏约1400吨;“潘家庄村润荣源家庭农场东南侧X004县道路边”院落内堆存脱硫石膏约1.1万吨。“潘家庄村双泉路以东、双元大街以南”与“北赵村大震烧烤北侧路东”是同一地点,院落内堆存脱硫石膏约2.6万吨。以上3处院落地面均未硬化,未做防渗,物料露天存放,不符合一般固废贮存场的技术要求。
2.现场调查,以上院落堆存的脱硫石膏为朱某某借用泰安市群隆经贸有限公司名义,与产废单位签订脱硫石膏处置协议,在无处置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情况下,自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从产废单位拉运脱硫石膏77396.96吨。目前,正对朱某某除3个地点外的脱硫石膏去向进行调查。
基本属实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打击违法行为,避免问题反复。钢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里辛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依法对脱硫石膏产生单位、运营单位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于6月18日立案调查(立案号:济环罚立〔2025〕GC015号,济环罚立〔2025〕GC016号)。
2.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依法对朱某某违规贮存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于6月19日立案调查(立案号:济环罚立〔2025〕GC017号)。
3.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责令相关产废单位将3处点位脱硫石膏清运至密闭车间贮存。在未清运完成前,对脱硫石膏严密覆盖,防止扬尘扰民问题发生。6月17日,现场脱硫石膏已完全覆盖。
4.里辛街道办事处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固体废物违规堆存问题发生。
阶段性办结
14X3SD202506160019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海棠路以西、圣丰御景湾以南、平安南路以北的山体治理项目在未取得正式审批手续的前提下进行山体治理,填埋大量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雨天污水渗入地下,污染周边地下水。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体治理项目”为济南长拓建筑垃圾消纳场并非山体治理项目,无需办理山体治理相关审批手续。
2.济南长拓建筑垃圾消纳场于2016年7月取得审批手续后设立,已在济南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报备公示,该消纳场严格按照管理标准运营,配备了固定人员实行专人管理,设置安装了车辆冲洗设施及扬尘监测、监控等设施。通过对场地随机选点探挖、调阅现场监控视频与接收台账,未发现存在信访件反映的填埋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垃圾现象。6月21日,区城管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场地土壤进行取样检测,预计7月2日左右出具检测结果。目前该消纳场正在积极开展除险加固、绿化等封场前准备工作。
3.经调取附近平安街道办事处赵家营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2022年—2024年监测数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将于6月26日对赵家营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预计7月10日出具监测结果。
部分属实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长清区政府责成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管局加大管控力度,严禁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垃圾进入场地。
2.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加强监管,督促消纳场运营方进一步做好封场前除险加固、扬尘防治等工作。
3.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阶段性办结
15X3SD202506160020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山景明珠十四号楼东侧快递点噪声扰民;十四号楼西侧小酒馆加工熟食异味扰民,夜间经营噪声扰民。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快递点”为“申通快递分拣点”,位于十四号楼东侧约40米,该快递点已办理营业执照及快递末端网点回执合规性手续,不包含取件业务,每日营业时间为6:30至8:30、13:30至15:00、17:30至20:00,每天上午由新能源箱货车将快递送至站点后进行室内人工分拣,分拣员约10人。卸货及分拣过程中存在一定噪声。
2.信访件反映的“小酒馆”实为“济南市市中区福满客超市”,位于十四号楼西侧40米的一处平房,已取得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为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未登记餐饮服务项目,未办理餐饮许可证,店内面积约20平方米。日常营业时间为9:00至21:00,夜间营业期间存在一定噪声。6月17日14点50分现场调查时,后厨炖煮酱肉时产生少许气味。
3.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于6月25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分拣点噪声,福满客超市夜间营业噪声、餐饮油烟进行检测。
部分属实督促商户依法依规经营,减少噪声、异味扰民问题。市中区政府责成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市场监管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济市中市监责改〔2025〕304号)责令济南市市中区福满客超市停止餐饮服务项目。办理小餐饮登记证后方可经营。七里山派出所督促其取得餐饮服务项目许可后规范经营,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减少异味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七里山派出所加大对周边商户的巡查力度,发现噪声、异味扰民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3.七里山街道办事处督促分拣点、福满客超市规范营业,减少人员喧哗,车辆噪声。
4.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阶段性办结
16X3SD202506160036济南市历城区山大路街道二环东路奥特莱斯商场一层166家常菜烧烤、商场北侧鞑子烤羊腿油烟未经处理直排,异味扰民。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山大路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两家餐馆,分别位于东环奥特莱斯店底商和奥特莱斯店北侧广场独立门头房,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距离最近居民楼分别为70米和20米。
2.现场调查,166家常菜烧烤店自行安装独立烟道,排烟口位于牌匾上方,朝向门前空地,距地面约6米,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鞑子烤羊腿店设置两条独立烟道,排放口位于房顶,距地面约4米,分炒菜区和烧烤区安装两套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
3.6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对2家餐馆进行油烟排放浓度检测,166家常菜烧烤店油烟检测达标,鞑子烤羊腿店炒菜区、烧烤区的油烟检测超标。
部分属实督促餐饮单位合规经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历城区政府责成山大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管局对鞑子烤羊腿店超标排放油烟行为立案调查(济历城综执立处字(2025)第03006号)。该店于6月20日增设一套油烟净化设备。
2.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两家餐馆增加油烟净化设施清洗频次,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油烟、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17X3SD202506160065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街道高家洼村侵占500亩基本农田和林地非法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扬尘污染,有害物质雨天时渗入地下,污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勘察,信访件反映的非法倾倒点位于高家洼村北,地块面积约20亩,土地性质为乔木林地和少部分其他草地,不属于基本农田。
2.现场调查发现,该地块堆存大量渣土,土堆均高约8米,约10.6万立方米。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随机选点12处挖掘深度约6米,未发现其他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情况,无土壤污染情形。现场渣土堆均为裸土,未采取抑尘措施,遇大风天气易产生扬尘。
3.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地块西南侧200米处水井中的井水进行取样检测,预计7月1日前出具检测结果。张家洼街道办事处于6月2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检测,预计7月2日前出具检测结果。
部分属实对所存渣土清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莱芜区政府责成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组织对所存渣土进行清运,场平后栽种树木。渣土清运和场平过程中落实扬尘管控要求,清运过程中如发现其他垃圾,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置,计划于7月20日前完成清运,8月10日前完成树木的栽种。
2.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与公安机关进行对接,就渣土压占林地情况依法依规进一步调查处理。
3.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加强对辖区内的日常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擅自倾倒行为。
4.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张家洼街道办事处根据职责分工,依据地下水、土壤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阶段性办结
18X3SD202506160076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孙村小区95号楼四单元102地下室非法经营加工熟食,废水直排,异味扰民。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市场监管部、孙村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中孙村小区位于孙村街道科航路两侧,系回迁安置小区。95号楼四单元102地下室归95号楼某业主所有,性质为地下储物间。当事人于2023年7月至2025年1月在孙村集贸市场进行熟食销售,营业执照、食品小餐饮小作坊登记证齐全。经营期间在小区95号楼四单元102地下室进行熟食初加工,加工时废水倒入污水管网,有轻度气味散发。
2.经调查,该业主已于2025年1月停止经营。现场调查时,该地下室存有生活杂物,无工作人员和加工设备,未开展加工制作活动,该地下室未办理食品经营相关证照。对该地址及周边开展巡查,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未闻到异味。
部分属实加强巡查监督,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市场监管部、孙村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告知当事人,该地址不符合食品加工有关要求,不得在此从事食品加工。
2.市场监管部、孙村街道办事处将该区域纳入重点巡查范围,加大无证无照食品加工行为的核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市场监管部指导开展普法宣传,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已办结
19X3SD202506160079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八区一号楼超意兴饭店、二号楼贝尔安亲小饭桌、三号楼金丰水饺饭店、三号楼兰州牛肉面饭店、三号楼菜煎饼饭店未配套专用烟道,油烟扰民。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历下区政府组织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4家饭店和1家小饭桌均位于商住综合楼一楼,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照齐全。
2.现场调查,上述5家商户除菜煎饼店外均产生油烟,该5家商户均自行安装独立烟道,排烟口朝向道路,距离地面3.5至4米,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2家提供了今年3月和4月的油烟排放浓度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达标;1家提供了今年5月油烟管道清洗记录。
3.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于6月22日对其余3家饭店进行了油烟排放浓度检测,检测达标。
部分属实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油烟扰民问题,及时整改历下区政府责成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超意兴和贝尔安亲2家饭店已于6月20日改为配餐,不再进行现场烹饪作业。
2.督促其余3家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保持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减少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
阶段性办结
20X3SD202506160085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季庄村光大厨余垃圾处理厂、在建污泥垃圾焚烧处理厂(济南污泥处置中心项目)距离淀粉制品食品加工厂均为170米左右,不符合环评批复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大气防护距离要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食品加工厂造成影响。济南市涉及邻避效应问题6月17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马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光大厨余垃圾处理厂(光大生态环保(济南)有限公司)、污泥垃圾焚烧处理厂(济南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均位于长清区马山镇政府驻地南侧约3.5公里处的济南市环境科技产业园内。光大生态环保(济南)有限公司于2023年建成投产,营业执照、环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手续齐全;济南市污泥处置中心2023年12月通过环评审批,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25年12月31日前投入生产。
2.信访件反映的“淀粉制品食品加工厂”为济南市长清区润丰淀粉制品厂,2008年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粉条、粉皮的加工制作,由马山镇庄科村某夫妻二人经营,因市场原因,已停产多年。该淀粉厂距离光大生态环保(济南)有限公司约170米,距离济南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约180米。
3.查阅两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光大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环评批复内容是“该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424米,项目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济南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环评批复内容是“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该淀粉制品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确定的环境敏感点。
4.现场调阅该公司自建成投产以来的自行检测报告和在线监测情况,各项污染物排放数值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长清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产业园内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配合马山镇政府做好产业园项目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回应群众关切。
已办结
21X3SD202506160086济南市高新区崇华路1587号黄金时代小区内部道路破损产生扬尘扰民。济南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黄金时代小区位于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崇华路1587号,该小区分为三个区,共35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3.82万平方米,配套停车位990个,小区内部道路未实行人车分流。一区(555户)、二区(414户)、三区(839户)分别于2003年、2005年、2007年建成竣工验收。
2.经现场核实,小区内部道路建成年限较长,环形路主干道及二区、三区部分支路出现一定程度老化、破损现象,部分路段保洁不到位,车辆经过产生扬尘。
部分属实加强巡查监督,减少扬尘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责成黄金时代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加强小区内部保洁,对出现破损的路面及时清扫,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两次洒水降尘,避免扬尘扰民现象。
2.为提升小区整体环境质量,黄金时代社区居委会拟使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对黄金时代小区路面维修并铺设沥青。目前居委会正在制定维修方案,后续将按照维修资金使用要求开展维修工作,预计今年9月份开始施工,12月底前完成。
3.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指导黄金时代社区居委会做好维修方案制定、居民意见征集和维修基金申请等工作,确保12月底前完成小区内部道路维修。
阶段性办结
22D3SD202506160005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泰发公寓东区6号楼1楼车库从事钢丝缠绕加工,每天4:00到23:00加工时噪音扰民。青岛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隐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6号楼1楼车库”实为位于泰发公寓东区6号楼三单元502车库的黄岛区升年金属加工部,主要进行裁剪整理金属钢丝,产品为轮胎钢丝圈,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现场调查时,该加工部未作业,车库内堆放有金属钢丝8卷,物理切割手铡1个,无用电设备;经调查了解,该加工部因订单较少已两个月未作业,切割作业时会产生噪声。
基本属实降噪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小区居民的影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隐珠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待金属钢丝加工作业时开展噪声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督促该加工部安装手铡作业橡胶垫,减少切割过程产生的噪声,优化作业时段,减少夜间作业,降低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23D3SD202506160019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修七元村村西侧基本农田被盗采砂土,回填建筑垃圾,污染土壤。青岛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海青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基本农田”位于海青镇驻地西南约7.7公里、修七元村以西约1000米处,面积约9亩,土地性质为林地、其他草地、旱地,非基本农田。
2.信访件反映的“盗采砂土,回填建筑垃圾”实为临时存放建筑垃圾。经调查,2023年5月24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曾接到类似问题的信访举报,当时发现修七元股份经济合作社在该地块临时存放修七元村翻建房屋的建筑垃圾约52立方米,2023年7月25日已对修七元股份经济合作社立案查处,2023年5月25日修七元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该处垃圾的清理;调查中未发现盗采砂土的情形,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的情形。
3.现场调查时,该地块植被茂密,散落生活垃圾约3立方米,当日完成清理;未发现盗采砂土痕迹;随机选取5个点位进行挖掘,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情形。
部分属实监管到位,防止发生非法挖砂和填埋垃圾问题。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海青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海青镇政府负责督促修七元村规范收集处置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堆放。
2.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海青镇政府负责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堆存垃圾行为及时制止,严厉打击挖砂采土和填埋垃圾的行为。
已办结
24D3SD202506160028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赵家城献村村西南河旁耕地存在使用建筑垃圾、海泥填埋问题,上层用土覆盖,污染土壤和河流。青岛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胶州市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西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赵家城献村村西南河”实为胶西街道赵家城献村行洪沟渠,主要用于汛期行洪排水。信访件反映的“耕地”位于行洪沟渠的北侧,面积约11亩,该地块土地类型为旱地。现场调查时,该地块东侧约3亩已种植花生,其余部分因土地所有人外出务工未种植,现为荒地,部分区域已长满杂草。经对该区域随机抽取4个点位进行挖掘,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和海泥迹象。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地块土壤及行洪沟渠下游积水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
部分属实监管到位,杜绝违法填埋建筑垃圾、海泥行为。胶州市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西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胶西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监管,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填埋建筑垃圾、海泥的违法违规行为。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西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泄洪沟渠的监管,及时发现、处理沟渠内水质变差问题。
已办结
25D3SD202506160031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大洛戈庄村村东北角工业园东侧一家无名石子厂不定期产生扬尘,占用耕地和河道堆放石子。青岛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石子厂”实为胶州市福龙泉建材经营部,主要从事石子破碎加工,环保手续齐全。现场调查时该经营部未生产,生产厂区内未堆放原料及产品;建有石子生产线1条,配套了布袋除尘器,车间内、上料口及出料口安装有喷淋降尘设施,配套有洒水车辆及车辆冲洗设施。经查阅该经营部2024年5月份自行检测报告,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均达标,现场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经调查走访附近企业负责人,该经营部近3个月未生产。6月17日夜间21时30分对该经营部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未生产,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
2.该经营部在厂区东侧约100米处,租赁一块面积约3亩的沟渠洼地,用于临时堆放石子,洼地内堆放石子约500吨,使用防尘网覆盖。经水利部门核实,该处不属于河道;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实,该地块土地类型为采矿用地,非耕地。
部分属实落实环保措施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胶州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胶州市福龙泉建材经营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工作要求。
2.加强对企业生产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抑尘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堆放的石子采取覆盖抑尘措施。
3.计划于企业开始生产后,对其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未办结
26D3SD202506160036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海王路588号泰华花园小区18号楼西侧破坏绿化带安装电梯。青岛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洋高新区管委、隐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泰华花园小区”位于隐珠街道朝阳山路以西、海王路以南,建成于2009年,反映的“18号楼西侧”为18号楼1单元加装电梯位置。2024年11月,该小区电梯安装位置初步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公示结果说明》;2024年12月6日,取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备案;2025年2月21日,通过海洋高新区规划方案审批;2025年6月5日,取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施工备案。
2.现场调查发现,该小区18号楼1单元尚未开始安装电梯,加装电梯区域会占用18号楼西侧绿化带约11平方米,现场未发现破坏绿化带的问题。
部分属实沟通解释到位,防止非法破坏绿化带情形。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洋高新区管委、隐珠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联合社区和小区物业,做好加装电梯项目潜在权益受损人解释工作。
2.加强电梯安装工作的监管,细化电梯安装流程,防止破坏加装电梯区域以外的绿化带。
已办结
27D3SD202506160037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大村前村西山防火小屋西侧30米左右有20亩耕地于2024年冬天被非法开采大量土壤,挖掘范围为东西约130米长、南北约130米宽,形成大坑,破坏土地和生态环境。青岛市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20亩耕地”位于大村镇大村前村集灵路以南、黑龙潭路以西约500米处,土地类型为其他林地,备案为设施农业用地。
2.经调查,该地块东西约120米、南北约120米,占地面积20.48亩。2023年1月1日,青岛绿色家园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与大村前村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租赁该地块用于发展食用菌项目。因该地块原始地形北高南低,建设过程中挖掘土地产生坑洼并陆续平整,总挖方量约1万立方米,其中用于建设区域约4000立方米,剩余土方约6000立方米。2024年5月9日,青岛西海岸砂石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意见“项目所产生的砂土资源为集体所有,对该项目砂石土资源外运无意见”。后经大村前村决定,对该6000立方米土方进行拍卖。2024年6月,该土方由青岛绿色家园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竞得用于自身其他项目建设。
3.现场调查时,该地块已平整,青岛绿色家园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正在建设中,未发现其他非法开采土壤的情形。
部分属实规范建设,监管到位,防止发生非法开采行为。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大村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指导建设项目规范建设,及时查处盗砂挖土问题。
2.区自然资源局、大村镇政府发挥网格化优势,对该村村民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宣讲,提升土地保护意识。
已办结
28D3SD202506160040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马山前村村东侧靠近滨海大道林地沙土被非法开采,使用建筑垃圾回填,污染土壤。村西北侧水库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回填三分之一。青岛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即墨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沙土被非法开采”问题位于鳌山卫街道马山前村东侧、滨海公路西侧。该处土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由青岛即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取得,2014年进行基坑开挖,基坑面积约1800平方米、深度约3米,2015年因建设资金等因素停工。经现场调查,基坑内长满杂草,有部分渣土堆积;该地块未发现林地沙土被非法开采问题,有少量建筑砖块存放,约20立方米,为青岛即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时所用。经走访周边居民、查阅2014年以来卫星图片,确认2015年至今在该区域未发现非法开采、建筑垃圾回填等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水库”实为马山前村泄洪坑塘,位于该村西北方向约200米处,水深平均约2米,面积约1500平方米。经现场调查,在坑塘边缘处遗留有少量建筑垃圾,约10立方米,疑为近期附近村民房屋建设所倾倒,坑塘内未发现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已于2025年6月19日将坑塘边的建筑垃圾清运。经查看卫星图片比对及走访周边居民,未发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回填问题。
部分属实监管到位,防止填埋垃圾等环境违法问题发生。即墨区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鳌山卫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2日,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在马山前村西北侧坑塘边选取3个点位进行挖掘,仅发现少量砖块,已于6月24日完成清理。
2.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泄洪坑塘的监管巡查力度,开展每日巡查动态监管,杜绝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情况发生。
3.加强该区域监管,加大垃圾规范处置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规范处置。
已办结
29D3SD202506160053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青岛晟玮模具钢精密有限公司每天焚烧大量蛇皮袋,产生烟尘废气,污染周边环境。青岛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环秀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晟玮模具钢精密有限公司”实为青岛晟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环秀街道李家西城西村村北,主要从事设计、加工、制作模具,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现场调查时,青岛晟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车间及院内均未发现焚烧蛇皮袋迹象。
2.经排查,在青岛晟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北侧相邻有一处孙某某废旧塑料加工点。该加工点2023年8月投产,含废旧塑料熔融工艺,未取得环保手续,无废气处理设施。经向村委了解,因经营不善,该加工点自2025年4月停产,负责人已失联。
3.现场调查时,孙某某废旧塑料加工点未生产,院内存放废旧塑料约10吨,生产设备无近期使用迹象,未发现焚烧蛇皮袋痕迹,车间内有轻微异味。6月17日,房东对孙某某废旧塑料加工点采取断电措施。
基本属实完成生产设备拆除、原料清理;监管到位,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防止发生环境违法问题。即墨区政府责成环秀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4日,已拆除孙某某废旧塑料加工点的生产设施,已完成现场废旧塑料的清理。
2.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已办结
30D3SD202506160057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锦绣城誉园北侧绿化带地面和污水井比道路高1.5米,下雨时污水倒灌到路面上,无法排出,污染环境。青岛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隐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污水倒灌”位置为锦绣城誉园小区东北侧商铺门前的化粪池污水井。2025年1月,曾接到该处化粪池污水井冒溢问题的信访举报,经排查为化粪池清掏不及时导致排水不畅,已由物业公司疏通。反映的“北侧绿化带内污水井”为污水检查井,高于道路约1.5米,未出现过冒溢。
2.6月17日现场调查时,该小区北侧绿地内污水检查井正常,化粪池污水井内水位较高,无污水冒溢、倒灌等问题,但存在雨污井盖错盖问题,已完成整改。6月19日再次现场调查时,隐珠街道降雨较大,该化粪池污水井未发生冒溢、倒灌问题。
属实监管到位,保持管线排水通畅,防止发生污水冒溢、倒灌情形。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隐珠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隐珠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该小区化粪池吸污频次由每半年一次改为每季度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
2.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督促市政排水养护单位做好市政管线日常养护工作,确保排水通畅。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隐珠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发现排水不畅时,及时通过排水泵抽排污水,防止冒溢。
已办结
31D3SD202506160071青岛市李沧区浮山路街道华楼山路东侧2号地铁线门口对面垃圾车和停车场距离居民楼较近,扬尘、异味扰民。青岛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城市建设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浮山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为李沧环境卫生有限公司垃圾收运车停车场,位于华楼山路以北、银液泉路匝道以西、枣山中学以东,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共停放垃圾收运车28辆,距地铁2号线华楼山路出口27米,距花园小区最近处46米。
2.经现场调查,停车场地面未硬化,车辆进出会产生扬尘,停车场采取不定时洒水方式抑尘;东侧设置高度3.7米围挡,沿围挡设置喷淋除臭消杀设备,路边有高大行道树木;经查阅消杀记录,每日喷淋消杀4次,每次持续1小时。停车场内能闻到轻微异味,距离最近的花园小区6号楼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6月21日,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停车场异味开展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属实规范化管理到位,防止扬尘、异味扰民。李沧区政府责成城市建设管理局、浮山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18日,停车场未硬化区域已完成沥青、绿网覆盖。
2.督促企业落实除臭消杀、洗扫保洁,加强日常排查,专人专车负责清洗检查,杜绝撒漏,进一步加强停车场规范化管理,做好异味管控。
3.做好和居民的协调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
已办结
32X3SD202506160003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李记烧烤海鲜渔家菜(镜台山路71号)无专用烟道,油烟、噪音扰民。青岛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李记烧烤海鲜渔家菜”实为李记人家水饺店,位于灵山卫街道恒泰花园小区8号楼1楼网点,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8号楼无专用烟道,该水饺店烹饪、烧烤两个操作间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后通过外置烟道排放至远离小区一侧。
2.现场调查时,该水饺店无顾客就餐,油烟净化设施可以正常运行且已建立定期清洗台账,店内外无油烟,经开启油烟净化设施,有运行噪声。当日19时30分,在该水饺店用餐高峰时,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水饺店油烟和噪声开展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属实监管到位,减少油烟和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灵山卫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李记人家水饺店的日常监管,督促该水饺店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做好清洗记录,减少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2.加强周边区域监管,严防餐饮油烟、噪声扰民。
已办结
33X3SD202506160034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小管岛村存在多个问题:1.小管岛村自2018年起在无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以生态修复为名施工,占用农用地,破坏植被,涉嫌未批先占、少批多占。2.在村西侧海域建设码头,未办理用海、环评及建设规划许可手续。该码头退潮时可见。3.村东侧垃圾处理厂未批先建,无环评和用地手续,垃圾直接倾倒在村东原防空坑道、炮台的山坡下,土壤、地下水污染。4.村南侧海岸线以建设海洋牧场看护房为名开采海岸礁石,破坏岸线生态。5.全岛多处无审批开挖道路,侵占农田。7.无任何手续在小管岛的西北区域、西侧区域、中南侧区域打多个深井,盗采地下水。青岛市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即墨区政府会同青岛蓝谷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小管岛村”位于鳌山卫街道东部海域小管岛。为提升小管岛生态环境,2019年开始,青岛蓝谷管理局和即墨区政府根据《青岛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实施方案(2019-2020年)》,启动小管岛保护性开发工作。2019-2021年期间,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实施了小管岛绿化工程项目、小管岛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
①小管岛绿化工程项目于2019年5月批复(青即发改投资审〔2019〕128号),2019年8月实施,2020年验收,主要内容为岛屿绿化、植被种植,批复绿化面积约3.44万平方米,实际绿化面积与批复一致。小管岛生态修复工程于2019年批复(青即发改投资审〔2019〕184号),2020年实施,2021年验收,主要工程为岸线整治、岛体护坡修筑及沙滩修复,项目整治岸线1.15千米、修筑护坡933米、修复沙滩0.32平方千米。2个项目均不涉及未批先占、少批多占问题,占用土地主要类型为滩涂、荒草地等未利用地,未占用农用地。绿化工程实施后栽植耐冬等苗木2000余株,未发现破坏植被情况。
② 经现场调查,小管岛村未发现占用农用地、破坏植被情况。
2.信访件反映的“村西侧海域建设码头”为旅游码头,尚未建设完成;已办理项目立项批复(即政海域字〔2021〕1号)、用海手续(即政海域字〔2021〕1号)、环评批复(青环评硅谷〔2021〕1号),手续齐全。根据《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码头工程无需办理建设规划许可手续。
3.信访件反映的“村东侧垃圾处理厂”为小管岛村唯一临时垃圾处理点,厨余垃圾等经发酵后作为农家肥再利用,其余垃圾统一回收后运至岛外处理。2021年建设,所占土地类型为未利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该处理点日处理规模1吨以下,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现场调查时,村东原防空坑道未见垃圾,炮台东山坡下堆积渔业垃圾约2立方米,主要为塑料浮球,不具有污染扩散性,未发现土壤、地下水污染情况。
4.信访件反映“海洋牧场看护房”已办理了相关手续(鲁(2022)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权第0009094号)。小管岛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岸线整治,在村南侧海岸线海洋牧场房屋附近拆除了鲍鱼、海参养殖池。经现场调查,村南侧海岸线海洋牧场房屋附近未发现海岸礁石开采、岸线破坏情况。
5.2022年,青岛海科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了小管岛保护利用项目景观生态开发工程,对岛内原有路面进行修缮,未开挖新道路,无侵占农田情况,该项目有立项手续(项目统一编码:2020-370282-48-03-000022),2022年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6.经调查核实,在小管岛的西北区域、西侧区域、中南侧区域共有取水井3眼,均为80年代开凿,供岛上居民生活饮用。2023年小管岛海水淡化项目建成后,保留1眼取水井作为驻岛居民生活用水保障水源,另2眼取水管道已截断弃用。小管岛其他区域未发现打深井、盗采地下水情况。
部分属实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手续齐全,防止发生环境违法问题。即墨区政府会同青岛蓝谷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18日,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已完成小管岛炮台东山坡下渔业垃圾的清运。
2.《鳌山湾省级海洋公园规划》《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方案》调整后,区自然资源局第一时间督促、指导鳌山卫街道办事处补办小管岛临时垃圾处理点用地手续。
3.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加大对小管岛巡查力度,要求小管岛村村委每周进行巡查,一旦发现违规占地占海、破坏农田等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依规处理。
4.加强后续其他同类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时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公示,提高公众参与度,避免群众误解。
阶段性办结
34X3SD202506160042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六批受理编号X3SD202505310063号“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28号青岛绿色城市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原环评手续批复为30万方湿拌砂浆项目,新增的打石子、洗砂、混凝土等多条生产线均未办理环保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扬尘污染。”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投诉人认为:1.企业环评手续未公开,目前公众可查信息仅有 2019 年湿拌砂浆手续,其余关键手续均处于“不可见”状态。企业2023年新增的两条大型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至今未取得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未批先建、未验先投。2.企业长期采取白天停产夜间生产的模式规避检查,并非未生产。是否为该企业 2025 年新增的、位于禁入区域的大型石子/洗砂生产线办理过环评手续。根据公开信息,李沧区自 2018年起已对砂石料加工行业设定了禁入规定。3.该企业所在地块规划用途为公益事业类,严禁进行工业生产建设。青岛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环评手续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绿色城市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28号。该公司混凝土生产项目于2014年6月建成投运,2017年6月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备案(青环李备〔2017〕6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线2条、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生产线1条,破碎设备2台及辅助配套设施,年产商品混凝土70万方,该项目属于补办备案手续,纳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已办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登记备案(证书编号:QZQ19-11),可通过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官网查询。
2.经现场调查,未发现信访件反映的企业2023年新增两条大型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企业2条混凝土生产线中的1条于2023年11月停产,另1条正常生产。经现场调查,因运输车辆部分时段限行、电力价格等原因,企业夜间生产居多,不存在采取白天停产夜间生产的模式规避检查情况。
3.2025年4月,企业将原有的一条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生产线位置调整至西侧厂房;企业组织编制了相关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经核实,2025年以来,没有为该企业办理过石子、洗砂生产线的环评手续。
4.该企业于2014年建成,当时执行规划(青政字〔2005〕12号)用地性质主要为工业用地,与规划相符。现行规划(青政字〔2018〕76号)用地性质主要为教育科研用地、交通场站与其他交通设施混合用地等。根据第二次、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企业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要求,企业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地块收储前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
部分属实监管到位,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出现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李沧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7月20日前,组织对变更分析报告合规性及专家意见进行论证。
2.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监管,尤其是企业夜间生产时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未办结
35X3SD202506160046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辽阳东路35号澜山悦府、辽阳路李家下庄安置区两个小区涉嫌将大量装修垃圾露天堆放、转运、倾倒。青岛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崂山区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韩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澜山悦府”为中韩街道孙家下庄社区回迁安置项目,共建设17栋楼,共1155户;项目于2024年12月16日竣工,目前装修户数约350户。
2.信访件反映的“李家下庄安置区”实为水岸铭居小区,为中韩街道李家下庄社区回迁安置项目,共建设15栋楼,共958户;项目于2024年11月12日竣工,目前装修户数约280户。
3.“澜山悦府”和“李家下庄安置区”均为刚建成交付使用的居民小区,所属社区为便于回迁居民进行房屋装修,防止装修垃圾乱堆乱倒,专门设置装修垃圾临时转运点,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澜山悦府”装修垃圾临时转运点位于小区北区13号楼西侧,装修垃圾覆盖蓝色防水布。“李家下庄安置区”装修垃圾临时转运点位于小区北门路北,装修垃圾覆盖绿网。该两处装修垃圾临时转运点的垃圾均由有资质的运输公司运往正规的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均存在部分装修垃圾覆盖不及时的情况。
属实落实监管措施,防止出现露天存放、随意倾倒装修垃圾等问题。崂山区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韩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1日,已完成装修垃圾临时转运点密闭垃圾专用房的加装工作。
2.责成物业公司安排专人每日对垃圾存放点进行现场管理。
3.对装修垃圾的合法化转运过程加大监管力度,防止非法转运。
4.指导两个社区加强房屋装修垃圾规范化处置宣传,引导居民规范处理装修垃圾,营造整洁、舒适的社区环境。
5.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频率,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防止出现露天存放、随意倾倒装修垃圾等问题。
已办结
36X3SD202506160078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胡庆社区存在多个问题:1.拆迁涉及区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积,扬尘污染。2.胡庆社区经济适用房汇海小区内净水设备噪音扰民。青岛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城阳区政府组织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套街道办事处、红投控股集团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拆迁涉及区域”位于河套街道胡庆社区原村址,占地约200亩,2017年3月启动拆迁,目前尚未净地,部分房屋未拆。现场调查时,旧房拆除时产生的约500立方米垃圾未清理,主要成分为石块、砖块、木头等,已覆盖密目网抑尘,但部分密目网出现破损,起风时易产生扬尘。现场未发现生活垃圾堆积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汇海小区”2025年5月在小区东北角安装净水设备,用于提供纯净饮用水。经现场调查,净水设备距离最近居民楼11.7米,调查时设备正常运行,有轻微噪声,经调阅设备检验报告,设备噪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6月25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设备噪声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待出具。
部分属实监管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城阳区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套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17日,已完成破损密目网的更换,该区域建筑垃圾已覆盖完全。
2.河套街道办事处加强胡庆社区拆迁涉及区域的监管,确保覆盖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发现密目网破损、松动等情况及时整改,拆迁完成后彻底清理建筑垃圾。
3.监测结果出具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河套街道办事处督促胡庆社区加强监管,确保净水设备运行维护到位,减轻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
阶段性办结
37D3SD202506160011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北山村工业园区昊丰物流公司在工业园区施工,未采取覆盖、降尘措施,扬尘扰民,污染环境。淄博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桓台县政府、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工业园区”为桓台马桥化工产业园。“昊丰物流公司”为山东浩丰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位于马桥镇北营三村,不属于桓台马桥化工产业园。该公司委托施工单位建设供应链仓配贸一体项目(一期)。施工区域位于马桥镇北营三村兴园路南、人字河以西,不属于桓台马桥化工产业园。施工现场已配备2台车载雾炮用于湿法作业,已安装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现场核查时,施工现场正在进行“三通一平”等施工前准备工作,裸土覆盖不到位,存在扬尘污染。
部分属实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整改措施,减少扬尘扰民影响。1.桓台县政府、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施工单位对裸露区域全部覆盖防尘网,土方施工湿法作业,严格落实扬尘防控要求。
2.桓台县政府、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成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不规范施工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3.桓台县政府、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该建设项目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问题反弹。
阶段性办结
38D3SD202506160074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五批受理编号X3SD202505310105号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搭岭村长领山非法采矿区未按照要求进行修复。”的调查核实情况“信访反映的'长领山'实为临淄区金山镇西南的长岭山,横跨搭岭村和田旺村。长岭山田旺村区域原设有两处矿山”不满意,投诉人认为此地址与自己提供的地址不一致,自己提供的地址在长岭山最南头西侧,过去山岭属于淄川区罗村镇千峪村长顶山,在千峪村北边23公里的位置,要求希望重新到现场查处。同时,搭岭村大水古山石料也被非法开采,造成山体破坏。淄博市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淄川区政府、临淄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淄川区罗村镇千峪村长顶山两处矿山位于金山镇搭岭村长岭山最南端西侧,为原淄博市淄川松龄水泥有限公司石料厂,2006年8月14日建矿,2008年8月14日变更为河东石料厂,2015年矿山关停。矿山关闭后该采矿坑一直未进行修复处理。经现场核查,目前该采坑区域未发现新的开采迹象。
2.大水古山地处金山镇搭岭村西南,区域内未设置过采矿权,不存在历史形成的矿坑。2021年3月,金山镇搭岭村对大水谷山生产路进行拓宽整修,产生的碎石全部用于生产路和村东石堰建设,整修过程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生产路拓宽整修未破坏山体、未占用耕地。目前,大水古山植被长势良好,山体保持原始自然状态,通过现场核查和比对历史影像,未发现非法开采和因开采导致的山体破损的情况。
部分属实开展矿山修复,严防盗采行为,加强自然资源保护。1.淄川区政府、临淄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长岭山最南端矿区列入《山东黄河重点生态区(淄博)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修复任务,按照计划和时间节点进行生态修复。
2.淄川区政府、临淄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日常巡查,严防盗采行为,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未办结
39D3SD202506160076淄博市张店区万达广场对面绿化带内设置的希尔顿酒店广告牌下方有泥土,刮风时存在扬尘污染。淄博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广告牌位于中润大道与丰悦路交叉路口东南侧,由希尔顿酒店设置,未办理相关设置手续。经现场核查,广告牌下方土地存在裸露现象,刮风时产生扬尘。
属实绿化裸露地面,加强巡查力度,减少扬尘污染。1.希尔顿酒店已于6月17日自行拆除广告牌,清理广告牌下方泥土。同时根据该处绿地现状,于6月18日安装花箱并种植麦冬草。
2.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强执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已办结
40X3SD202506160048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宇峰社区大量污水直排孝妇河,异味扰民。淄博市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宇峰社区大量污水实为宇峰公司(原淄博矿务局双沟煤矿)的矿井涌水。该煤矿于2013年闭矿封井,随着地下水富集和水位上升,2017年原矿井口出现涌水情况,涌水经瓦村沟进入孝妇河。目前,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实施矿井涌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预计2025年6月底完工,届时矿井涌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属实建设收集管网,将涌水引入污水处理厂。1.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矿井涌水收集管网建设,解决涌水入河问题。
2.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做好管网运行保障,加强日常巡检,保障管网正常运行。
阶段性办结
41X3SD202506160069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口头乡原口头乡政府驻地区域的污水通过暗管直排太河水库。淄博市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口头乡原口头乡政府驻地区域”实为太河镇大口头村,该村生活污水汇集后沿地下管涵进入村东污水收集池。
2.2025年2月19日,该村生活污水收集池出现溢流,经地下雨水管涵排入太河镇小康桥北侧。太河镇政府立即安排抽吸车对溢流的污水进行了抽吸,对淤堵的污水收集池实施抽吸作业,并对溢流污水进行收集。
3.太河镇政府于2025年2月20日至24日在污水收集池下游新建1处污水应急池,应急防范上游污水收集池突发性溢流情况;污水池污水定期拉运至太河镇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4月6日,在排口处上方安装视频监控一处,随时观察排口情况。6月17日,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有溢流情况,未发现污水通过暗管直排太河水库情况。
部分属实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污水偷排偷放。1.淄川区政府责成太河镇政府及时拉运生活污水,防止溢流问题发生。
2.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水利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42D3SD202506160007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张庄村大面积基本农田被破坏形成大坑,坑内使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回填,造成地下水污染;村东侧枣庄东沙河水渠至周村水库红旗渠水道存在磨铁石粉情况,粉末已经将水道填平,造成河道污染。枣庄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齐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点位于齐村镇张庄村南侧、中兴大道与建设路交界处西侧200米路北,为市中区张庄垃圾填埋场,于2016年封场,环保手续齐全,地块性质属于其他林地(非基本农田),不存在变更土地性质,不存在破坏基本农田情况。2020年3月,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采取“封场、防渗、导排渗滤液/地表水、沼气收集、回填整平、覆膜绿化”方式对该垃圾填埋场进行了整治,现场已栽种花卉、苗木等绿植。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经调阅近一年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已于6月25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下水进行检测。
2.经调查,不存在信访件反映的周村水库红旗渠,信访件反映的东沙河水渠为张庄村村民灌溉用的沟渠,呈南北走向,长约300米,宽约0.5米,水渠畅通无淤泥,渠内水质清澈,未发现磨铁石粉填平水道造成污染问题。村东侧无其他沟渠。
部分属实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止破坏耕地和污染地下水行为。市中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齐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垃圾填埋场日常管理,定期进行地下水监测,坚决防止地下水污染问题。
2.加强灌溉水渠巡查,杜绝各类破坏水质的行为,保障村民灌溉用水安全。
未办结
43X3SD202506160057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五批受理编号X3SD202505310042“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存在盗采山石、毁林等问题具体如下:1.大吕港黄风口西侧山上存在盗采山石情况,用各类垃圾和渣土回填到盗采坑内。2.黑峪村老树林东山坡集体林地存在盗采山石情况。”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黄风口西侧的山上大面积盗采山石、毁坏林木,破坏山体违法建设房屋问题未调查清楚。枣庄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6月17日,枣庄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薛城区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黄风口西侧山上坑内堆存垃圾及渣土系土地承包人李某为平整承包地自费购买,私自存放。截至6月17日,堆存垃圾已全部运送至有资质的公司处置,该区域已完成土地复垦、种植苗木。
2.经调查,黄风口西侧山区域曾发生2起非法开采山石的违法行为,盗采体积分别为185.3m
?、7.3m?,盗采石料部分自用,部分回填。两起违法行为已由薛城区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月、2023年10月查处,对当事人李某、张某分别处罚款,责令其停止开采,并恢复破坏范围原貌。现破坏区域原貌已恢复。除此之外,该区域未发现有其他盗采山石的违法行为,未发现毁坏林木、破坏山体的问题行为。
3.信访件反映的违法建设房屋为面积约40平方米的一层平房,系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杏峪村李某用于经营桃花谷家庭农场建设的附属用房。经调查,该平房为违建房,不存在破坏山体情况。
4.6月22日,薛城区政府和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分别组织人员对新城街道黑峪村和兴城街道杏峪村进行了调查走访,十余名群众和村干部均反映近几年未发生过盗采情况。
部分属实组织有关部门及镇街加强联合巡查频率,保护山体资源,优化生态环境。枣庄市政府责成薛城区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1.薛城区政府组织督促李某开展违建房拆除工作,预计7月15日前完成整改;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坚决打击盗采山石、违法堆存垃圾、违规占用集体山林、毁坏林木等行为。
2.枣庄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加强巡查,坚决打击违法堆存垃圾、毁坏林木等行为。
3.加强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阶段性办结